第五講 吸取教訓 引以為戒
同學們,縱觀許許多多的交通事故,有不少是因行人不守交通規(guī)則而造成的,而其中中小學生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造成這些事故的原因有:無證駕駛摩托車、橫過馬路注意力不集中、亂穿公路、橫穿高速公路、違規(guī)搭乘摩托車等等。下面是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同學們能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一、無證駕駛摩托車:(違規(guī)搭乘摩托車)
案例一: 2004年7月5日臺山汶村鎮(zhèn)剛畢業(yè)的17歲男中學生陳某,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搭載三個同學由汶村往海宴方向行駛。晚上8時多行至風村擇美路口路段時,車輛失控翻側,造成摩托車損壞,四人不同程度地受傷,其中駕駛人陳某送醫(yī)院后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二: 2004年7月25日,外地一輛大貨車,裝載土石方由新會三江鎮(zhèn)往新會會城方向行駛。下午1時許,行至270省道線新會金牛頭大橋路段處,在轉(zhuǎn)彎往名冠工業(yè)園的過程中,與相向行駛二輪摩托車發(fā)生猛烈碰撞,造成摩托車上4名15~18歲的青少年死亡、摩托車嚴重損壞的特大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1、年齡不滿18歲的學生不準駕駛摩托車。乘坐二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乘坐摩托車的不準打傘、不準側坐、不準站立。
2、不能違規(guī)搭乘摩托車。
二、橫過馬路注意力不集中或亂穿公路
案例一:2003年3月31日11時55分,河南省潢川縣小學生楊明亮(男,8歲),在豐臺區(qū)富豐橋東韓莊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橫穿機動車道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李元元(女,24歲,北京市公交總公司603車隊)駕駛的大公共汽車當場軋死。
案例二:2004年1 0月8日11時10分,房山區(qū)玻璃河中心小學學生劉雁飛(男,9歲)步行在房山區(qū)京保路劉李店村由東向西橫過馬路,恰有房山區(qū)玻璃河水泥廠職工張海(男,34歲)駕駛兩輪摩托車由南向北駛來,張車前部將劉撞出,劉受傷經(jīng)搶救無效于10月1 3日死亡。
案例三:1990年6月6日12時許,江北區(qū)鯉魚池小學學前班學生楊洋,男,6歲。中午放學爺爺接他站在校門口準備過路回家,這時他媽媽站在路對面喊他,楊洋就掙脫爺爺牽他的手,向馬路對面跑去,剛跨進馬路兩三步,就被左邊駛來的一輛北京牌吉普車撞倒并從身上碾壓過去,當場死亡。
案例四:1998年6月18日,8歲的小學生曹某與小伙伴們結伴上學,下了電車從車前繞過,高喊著“沖刺流星”向校門沖去時,一輛載著12噸石子的大貨車將曹某撞倒并碾于輪下。這一沉痛的案例發(fā)生的原因是孩子沒有按路線通行,司機在視覺盲區(qū)造成的事故。
交警提醒:
1、在橫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應當左右看觀察往來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再過馬路;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過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過馬路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的變化。紅燈亮時,不能過馬路;綠燈亮時,也要看清左右確定沒有車來,才可以過馬路;如果馬路過了一半時,信號燈變了,要趕快過馬路,千萬不要驚慌。
三、橫穿高速公路
案例一:2005年7月22日下午3時10分左右,在運風高速公路永濟境內(nèi)50KM處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永濟市城北區(qū)趙杏村年僅10歲的小學生曹亮因橫穿高速公路,被一輛飛馳而來的臨汾市某單位的小車當場撞傷,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二:2004年8月24日上午大約在9時20分,在西線高速公路105公里處,一8歲小學生從高速公路東南方向橫穿公路,被往??诜较蛐旭偟幕疑≤囎驳?,男孩當場死亡。
交警提醒:
行人切不可擅自進入高速公路行走,更不能橫穿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