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本園接送工作安全、有序的管理,維護在學幼兒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憑卡接送制度。
一、本園設立《幼兒接送卡》、《幼兒識別卡》,在學幼兒及其家長每人一卡,憑卡接送。
二、在學幼兒放學時,其家長憑卡來園領回幼兒,如無卡或所持卡與幼兒不符,本園可以拒領。
三、由我園專車接送的幼兒,接送幼兒時其家長應在規(guī)定的接送時間地點提前5分鐘等候上車或接回家,放學時憑卡領回幼兒,如無卡或所持卡與幼兒不符,我園專車護送工作人員可以拒領,并將幼兒再帶回幼兒園,幼兒家人應自行來園領接。
四、幼兒家長收到《幼兒接送卡》時應妥善保管。遺失該卡應及時向本園報告,以免發(fā)生錯接等事故。
五、家長有義務配合老師督導幼兒杜絕攜帶零食、尖銳物、易燃品、及其有攻擊性的物品等入園。
六、特殊情況家長需入園時,亦須憑卡出入。
七、帶班老師應堅持將最后一名幼兒交給家長,在家長未來之前,禁止幼兒獨自回家或單獨留園或由他人照看;否則,若由此發(fā)生意外,其責任后果由帶班老師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