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采取有效預防措施,把損失降到最低點,確保用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使小區(qū)處于正常運作狀態(tài)。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中心的異常天氣、暴雨等突發(fā)性事故的防范工作。
3 職責
3.1 事務部負責異常天氣、暴雨等預警通知、事故處理的監(jiān)督和準備工作。
3.2 技術部負責異常天氣、暴雨等預警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機電設備的檢查和落實工作。
3.3 護管隊負責消防、小區(qū)安全,及突發(fā)事故的應急準備工作。
4 工作流程
4.1 預警防范
4.1.1 接到有關部門(官方媒體)發(fā)布的異常天氣、暴雨警報后,管理中心發(fā)出專門通知,提醒用戶做好異常天氣、暴雨來臨前的防范措施,在告示牌上張貼。必要時,可通過消防廣播緊急預警通知。
4.2 前期準備工作:
4.2.1 召開主管級專門會議,布置落實各部門防范預警工作:
4.2.1.1 管理中心物業(yè)助理向各班組布置落實各項防范預警工作;
4.2.1.2 運行班分別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機電設施設備、機房進行全面巡檢:
設備房門窗是否關上及牢固(重點是水泵房、發(fā)電機房、電梯機房);
天臺、裙樓雨水篦漏網,及各排水井道是否通暢;
試運行備用發(fā)電機,使之處于應急備用狀態(tài);
準備潛水泵、沙包等清理水浸工具;
4.2.1.3 安管隊加強巡邏次數(shù),對消防、閉路監(jiān)控等公用設施進行檢查:
a. 所有消防通道門窗是否關上及牢固(重點是地下室、天臺);
b. 消防廣播是否正常;
c. 建筑物是否有懸掛物可能因風大而有墜落的危險;
d. 在大廳入口、電梯門口豎立“路滑小心”標志;
4.2.2 成立以管理中心經理為組長,各部門主管為小組成員的防異常天氣、暴雨應急小組,及各部門員工組成的應急搶險隊,并制定特別管理規(guī)定。臨時特別管理規(guī)定如下:
a. 管理中心實行24小時主管人員值班制,所有通訊工具應處于開機狀態(tài);
b. 所有人員處于臨時應急搶險狀態(tài),在異常天氣、暴雨來臨前一小時應趕到管理中心共同做好防范準備;
4.2.3 注意收聽氣象臺發(fā)布的異常天氣最新消息,及時掌握異常天氣、暴雨的動向。
4.3 災后處理
4.3.1 核實異常天氣、暴雨的危害程度,清理異常天氣、暴雨造成的殘余物,清點損失、做好記錄,安排修繕。
4.3.2 對造成嚴重損壞的設備設施,管理中心經理應列出維修計劃、安排維修。
4.3.3 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應做好防護措施,若假設隔離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