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規(guī)定了適用于可移動、不易移動和固定安裝的電子式直流輸出不間斷電源系統(tǒng)(直流不間斷電源)的性能和試驗要求。此類直流不間斷電源具有如下特點(diǎn):
--由不超過1 000 V的交流電壓源供電;
--提供不超過1 500 V的直流輸出電壓;
--包含一個儲能裝置;
--主要功能是保障對負(fù)載直流供電的連續(xù)。
本部分規(guī)定了完整的直流不間斷電源系統(tǒng)(而非單個直流不間斷電源功能單元)的性能和試驗要求。單個直流不間斷電源功能單元的性能和試驗要求參見參考文獻(xiàn)中提及的IEC出版物,它們與本部分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