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延安大學 學院 級 專業(yè)學生,本人準備在2014年1月至3月寒假期間,外出打工,現(xiàn)就外出打工安全事項做如下承諾:
一、本人寒假期間自愿外出打工,且已將打工之事告知家長,家長完全同意。告知事項包括出發(fā)時間,到?;虻郊視r間,交通方式,打工地點,工作內(nèi)容,勞動強度,工資待遇,生活條件等。
二、外出打工期間,本人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絕不參加任何非法組織,絕不參與任何非法活動,努力工作,刻苦實踐,充分展示延大學子良好的精神風貌。
三、本人已經(jīng)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打工期間能夠照顧好自己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發(fā)生一切責任事故與學校無關(guān)。
五、本人絕不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打工,嚴格按照學校開學時間返校學習,如有違犯,愿意接受學校的紀律處罰。
保證人:(以班級為單位集體簽名)
2013年12月17日
學生假期打工安全責任承諾書簽名
本班共有學生 人,準備外出打工 人,其余 名學生均不打工。班主任已將以上學生外出打工之事告知其家長。
班主任(簽名): 學院蓋章 主管領(lǐng)導(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