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學校治安綜合治理,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構建完善的學校安全體系,分管教學副校長與教導處主任簽訂安全教育與管理責任狀。
1、做好開設安全知識教育、法制教育課程,制定教育計劃并組織落實。
2、做好教學活動過程的安全工作管理工作,要求教師嚴格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包括早讀、午自習),及時糾正學生在活動中的危險行為,細心觀察了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3、協同有關處室做好師生自救逃生演練,增強師生自護自救能力。
4、做好學生集體活動備案,確保師生各項活動安全。
5、做好實驗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存放等管理工作。
6、做好學生考試、教師外出監(jiān)考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
7、開設好心理健康教育,要求各年級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有機滲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加強音樂、美術、信息、勞技課學生出勤的管理。
8、做好體育課的管理工作。要求體育教師規(guī)范教學,經常檢查運動場所和器械的安全,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
9、做好對教師教育方法的監(jiān)控力度工作,引導教師運用科學的正確的手段教育學生,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10、舉辦教學活動工作,要嚴肅紀律,整頓秩序,保證活動安全有序進行。
11、帶領師生外出比賽、活動,要求嚴密組織,安全往返。
12、控制學生的在校作息時間,做到合理、科學、勞逸結合,嚴格監(jiān)視教學時間之外的輔導,要求在放校后學生一律離校。
13、加強師德教育,嚴格管理,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確保教學常規(guī)落實到實處。
14、逐日檢查教師的教學行為,發(fā)現不安全的活動,及時指導教育。
15、對管理不到位,長期存在安全隱患,校長將追究責任;若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將按照《Z縣學校安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實行責任追究。
16、本責任狀一式二份,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定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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