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一崗雙責,責任到人”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校園平安、穩(wěn)定、和諧發(fā)展和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江寧區(qū)教育局“江寧教法(20**)9號”文件精神, 校長與工會主席簽訂如下安全工作責任狀:
一、安全職責:
1.工會主席是本部門第一責任人。
2.在工會組織的各類活動期間,加強教職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杜絕各類安全事故和違法亂紀行為的發(fā)生。
3.負責校內工會活動場所的房舍、活動設施管理、維護和保養(yǎng)。
4.在組織離退休教職工各類活動期間,確保人員的交通、飲食等安全,如發(fā)生疾病、意外傷害事故要及時送往醫(yī)院并通知家屬。
5.工會活動室設施、設備如有損壞、丟失,及時追查有關責任人并上報學校。
6.管理好學校配發(fā)的活動室內的各類消防器材。
7.各種活動結束后,及時檢查各類安全隱患,加強活動室的防火防盜安全。
8.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知道救護的基本知識。
9.本責任書包括2016年江蘇省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管理目標。
二、責任目標:在責任期內,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fā)生各種安全責任事故。
三、責任追究:按《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予以處理。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一份,安保辦一份,責任人自存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分管領導:????????????? 工會負責人:
2016年9月?? 日????????? 2016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