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對煤礦防治水及地測工作的指導,認真落實防治水及地測工作安全責任制,明確目標管理及工作職責,充分調動各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確保防治水各項工作目標圓滿完成,經礦安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實現一級為一級負責,層層保平安的目標管理責任制,特簽訂此責任書。
一、安全目標
1、加強防治水及地測安全監(jiān)管工作,杜絕死亡事故,力爭礦建工程無重傷及二級以上非人身傷亡事故,土建及安裝工程杜絕輕傷。
2、本人及本部門人員無事故和“三違”現象發(fā)生。
3、按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工作職責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根據礦年度防治水計劃及時搞好探放水工作,確保防治水工作的順利進行。
2、組織貫徹執(zhí)行并認真執(zhí)行國家相關政策和各項規(guī)定。
3、參加定期防治水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相關問題,負責落實整改責任。
4、負責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開防治水會議,定期組織全礦防治水專項檢查。
5、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資料,及時發(fā)現問題并解決問題。
礦 長: 防治水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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