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是維護幼兒園治安環(huán)境穩(wěn)定,維系師生家庭幸福安定,維持社會和諧溫馨的組成部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為使保安工作管理建立規(guī)范化、經(jīng)?;⒅贫然拈L效機制,強化保安人員對安全工作的崗位責任意識,特制訂以下責任制度:
1、責任范圍根據(jù)保安管理責任人的崗位職責而定。保安管理責任人對管轄的門衛(wèi)崗位,校園治安環(huán)境的安全責任范圍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凡因保安管理負責人工作不負責或工作失誤造成嚴重的治安安全事故(幼兒園、個人財物受損、師生受人為傷害),可直接追究其責任。
2、保安輪流值班,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電話暢通,不得出現(xiàn)脫崗、空崗現(xiàn)象。
3、有高度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盡職盡責。嚴把幼兒園大門關,白天大門關閉(孩子來園和離園時間除外), 孩子離園時有家長來接方可放行,注意晚上離園后大門、側(cè)門全部關閉。白天在室外值班,晚上可在室內(nèi)值班,但必須隨時注意觀察出入校門人員。
4、嚴禁外來車輛私自進入幼兒園,因業(yè)務往來者可請示有關領導問明情況并進行登記后,方可放行。
5、對于來園檢查或者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的車輛問明情況后馬上通知園領導并迅速放行(事后登記);注意觀察領導要離開幼兒園時,應該及時開門送行。
6、注意盤查外來人員和可疑人員,屬于探望孩子的家長要在門口登記后讓他們在值班室門口處等候,不準他們私自進入園內(nèi);對私自入園玩耍、或滋事生非者勸阻不讓其進入幼兒園,并迅速報告園領導。嚴禁將不法社會青年放入。
7、孩子到園后,非離園時間不準孩子私自外出 。孩子來園和離園時間要在門口附近協(xié)助值班教師維持秩序。
說明:《保安人員崗位安全責任書》幼兒園與保安各執(zhí)一份,簽字后生效。因保安工作疏漏、不負責任、私自脫崗離崗而造成幼兒園(或者師生)財物財產(chǎn)受到損失、師生安全受到威脅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幼兒園有權扣發(fā)工資或予以辭退,并要求保安賠償損失。嚴重者可送執(zhí)法機關進行司法處理。
學校 (蓋單) 保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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