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保證公司經(jīng)濟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按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有關法規(guī)的要求,簽訂以下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堅決貫徹執(zhí)行上級和公司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guī)。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道路管理辦法》等。
2、參加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shù)鸟{駛員要經(jīng)過培訓,并取得《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操作證》,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一律不得從業(yè)。
3、駕駛員駕車時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酒后駕車和疲勞駕駛。出車前,必須嚴格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嚴禁病車上路。
4、駕駛員參加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兩次,并辦理安全學習卡隨車備查,每少一次處罰50元。
5、參加危險貨物品道路貨物運輸?shù)能囕v不得客貨混裝,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車輛。
7、參加集裝箱貨物運輸?shù)能囕v應配備8KG干粉滅火器材一個。
8、在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事故,駕乘人員應采取相應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并及時向公司、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
9、根據(jù)危險貨物的特性謹慎駕駛,嚴格遵守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不進入人員密集區(qū)和居民區(qū)。
10、服從公司安技部門管理,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運輸任務,以“比顧客的需要做得更好”的服務理念,貫穿服務全過程。
青島 公司(章) 車號:
責任駕駛員: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