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撤把,腳不得踏在料斗上,料升起時斗的下方不得站人。清理料斗下砂石時,必須將兩條斗鏈扣牢。
2、砼攪拌機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工具伸入筒內清料,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
3、用井字架吊蘭運送砼時,斗車把不得伸出吊蘭外,車要放穩(wěn),運送到樓層要待吊籃停穩(wěn),人方可進入吊籃內推車。
4、澆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jié)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邊上操作。
5、澆灌框架梁柱砼,要注意觀察模板,頂架情況,發(fā)現異常及時報告,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6、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梁、雨披、陽臺,應采取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封閉,并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7、在澆灌結構邊沿的柱、梁砼時,外部應有平橋或安全網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8、澆灌深基坑基礎砼前和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基坑邊坡土質有無崩裂傾塌的危險,如發(fā)現情況,應立即報告并采取措施。
9、使用振動棒時應穿戴防護用品,用裝有漏電保護開關的制箱,制箱應架空放置;
10、砼機停用時,升起的料斗應扦上安全插肖,或掛上保險練。
11、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作業(y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準進行下一道工序作業(yè)。